(一)基本任務
1、按照“科學、共享、高效”三原則,建立健全管理規章制度,充分利用現代信息技術手段,構建實驗室儀器信息管理系統,并向所內外開放實驗室儀器資源,提供大型儀器的共享服務,逐漸實現對大型儀器的科學、規范管理。
2、及時掌握國內外同行的試驗研究成果和發展動態,努力開發實驗技術,完善實驗條件和工作環境,積極承擔科學實驗任務,不斷提高大型儀器的使用效率。
3、利用實驗室在大型儀器方面的硬件優勢,積極開展技術開發、實驗研究和相關的學術、技術交流。
(二)運行體制
1、組織框架
公共實驗室由科研處歸口管理,組織機構圖見圖1。
圖1 公共實驗室組織機構圖
(1)科研處:歸口管理公共實驗室,負責制定實驗室建設規劃,組織實施,開展實驗室運行成效的評估;制定實驗室的相關規章制度;建立實驗室崗位責任制,聘任上崗,定期進行考核。
(2)管理人員:負責實驗室的各項日常管理工作,組織實驗技術人員完成實驗任務以及對外服務工作。組織開展實驗技術與方法研究、儀器設備的管理、維護和開放服務等工作,對外做好實驗室儀器設備共享服務。
(3)技術人員:執行實驗室各項規章制度,明確安全責任,定期進行安全檢查,負責實驗室共享儀器的管理、使用、維護保養以及對外測試分析服務等。
2、實驗室儀器共享管理原則
(1)采用集中與分散相結合的共享模式
凡各級政府財政投入資金購置的20萬元及以上大型儀器納入公共實驗室進行統一管理。其中,將一些通用性強、服務面寬的大型或特大型儀器設備放置在公共實驗室進行集中管理;其它專業性的大型儀器設備放置在研究室進行分散管理。截至2016年9 月, 我所共有66臺大型分析儀器納入公共實驗室管理,其中集中管理的儀器13臺,分散管理的儀器53臺。
(2)實施儀器開放共享“有償服務”機制
儀器資源面向所內外人員均實施有償服務,制定科學的儀器開放共享收費管理辦法,擬定合理的收費標準。按照儀器購置成本、運行成本及不盈利原則,儀器設備管理人員和委托人共同商定有償使用費。有償使用費主要用于儀器的維修、技術改造、性能開發及實驗室獎勵。實驗室按比例提取部分儀器開放測試費收入, 作為對大型儀器維修和開發有貢獻人員的勞務酬金,調動技術人員鉆研業務、提高水平的積極性。
3.實驗室儀器共享具體流程
欲申請使用所公共實驗室儀器的實驗者首先可在漁機所網站查詢相關儀器信息,確定所需儀器設備名稱。然后向所科研處提出儀器預約申請,預約測試儀器類別和測試時間,經雙方達成一致意見時簽訂測試服務協議,并向所財務處預付樣品測試費。最后由技術人員操作儀器完成樣品測試,實驗者與所財務處結清測試費用之后即可領取測試報告,完成樣品測試結束。具體申請流程詳見圖2。
圖2 公共實驗室儀器共享流程圖
(三)實驗成果
知識產權、安全、保密、檔案管理等按國家、管理部門和中國水產科學研究院漁業機械儀器研究所有關管理辦法執行。在實驗室取得的科技成果,包括論文、專著、專利、軟件、數據庫等,歸實驗室和研究者所在單位共有,利用實驗室數據取得成果發表時應注明實驗室或相關儀器技術人員的署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