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十四五”推動高質量發展的國家標準體系建設規劃》精神,落實《“十四五”全國漁業發展規劃》和《農業農村標準項目庫管理規定(試行)》要求,提高漁船及裝備在漁船管理、漁業產業發展、綠色生態、科技創新方面的貢獻,建設漁船標準項目庫,持續優化漁船標準體系,為漁船及裝備高質量發展提供保障,現公開征集2024年漁船及裝備標準制修訂項目建議,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原則
圍繞高質量發展、綠色發展和鄉村振興戰略,對標“十四五”漁業產業發展目標,堅持以創新引領、需求導向、體系銜接、開放融合、質量效益為原則,統籌推進漁船及裝備領域各類標準制修訂工作,構建協調統一、簡明適用的漁船及裝備標準體系;加強標準對漁船管理、漁船及裝備高質量發展的基礎支撐;增加新材料、新技術、新裝備、新工藝在漁船領域的前瞻性、引領性標準制定。
二、征集重點
1.推動漁船綠色發展、節能減碳、環境保護類標準,包括漁船新材料、新能源和污染防控等標準;
2.為漁船管理法律法規、部門規章等強制性規定補充配套的支撐漁船管理的標準;
3.提升漁船國際履約水平類標準,包括漁船救生、通信導航和污染物處理設備等標準;
4.促進漁船(包括養殖工船、休閑漁船等)與裝備升級改造類標準,包括提升漁船生產作業機械化、信息化、數字化水平以及提高漁船制冷保新鮮能力等標準;
5.保障漁船生產作業安全類標準;
6.實施五年以上需要修訂的標準。
三、報送要求
1.標準項目建議應滿足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要求,并與已立項和已發布標準項目無交叉、不重復;
2.標準項目建議應經過充分論證且具有相應的研究基礎,確保可行性及必要性,技術內容應為成熟的研究成果;
3.符合本通知征集原則、重點和要求的,請于2023年10月15日前將立項建議表(附件1)、申報書(附件2)、標準草案和編制說明(如有)電子版反饋至全國漁船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秘書處郵箱;
4.通過專家組審議的項目將列入船標委項目庫推薦目錄,進入農產品質量安全中心評審環節。是否已完成標準草案及編制說明將作為2024年項目評審的重點依據之一。
四、聯系方式
全國漁船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秘書處(農業農村部漁政保障中心漁船漁港保障處)
聯系人:莊振中、吳姍姍
電話:021-62688863、13621719659、13818551943
郵箱:ycygbzc@163.com
附件:1.標準項目建議表
2.標準制修訂項目任務申報書
全國漁船標準化技術委員會
2023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