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促進遠洋漁業高質量發展七條措施
為加快推進漳州遠洋漁業高質量發展,促進海洋經濟轉型升級,現結合我市實際,提出以下措施:
一、促進遠洋漁業企業增數擴規
企業依法取得農業農村部批準的遠洋漁業企業資格,新增所屬大洋性漁船單艘噸位超1500的、過洋性漁船單艘噸位超200的,按其實際作業的大洋性漁船每艘獎補100萬元、過洋性漁船每艘獎補50萬元的標準申請一次性獎補。
責任單位:市海洋漁業局、財政局、商務局,漳州海關、東山海關、漳州海事局、漳州邊檢站,沿海各縣(區)人民政府,漳州開發區、古雷開發區、漳州臺商投資區管委會。以下均需遠洋漁業企業所在地縣(區)人民政府、開發區(投資區)管委會負責落實,不再逐一列出。
二、促進企業新建(改)造遠洋漁船
遠洋漁業企業獲農業農村部批準新建造或更新改造遠洋漁船,且遠洋漁船離港實際作業時間累計不少于3個月的,適用省級財政獎補標準的,按相關標準的30%申請一次性獎補;不適用省級財政獎補標準的,按過洋性漁船每艘獎補30萬元、大洋性漁船每艘獎補60萬元的標準申請一次性獎補。
責任單位:市海洋漁業局、財政局
三、促進企業購入配額適齡遠洋捕撈漁船
遠洋漁業企業獲農業農村部批準購買具有捕撈配額且船齡在10年以內的遠洋漁船,且購入的遠洋漁船離港實際作業時間累計不少于3個月的,適用省級財政獎補標準的,按相關標準的30%申請一次性獎補;不適用省級財政獎補標準的,按大型南極磷蝦捕撈加工船每艘獎補4500萬元,金槍魚圍網船每艘獎補300萬元,專業魷魚釣船、超低溫延繩釣船、專業秋刀漁船每艘獎補90萬元,其他大洋性漁船每艘獎補30萬元,過洋性漁船每艘獎補15萬元的標準申請一次性獎補。
責任單位:市海洋漁業局、財政局
四、促進企業提高遠洋自捕產能
遠洋漁業企業將所屬遠洋漁船自捕水產品運回國內口岸的,每年根據實際報關的水產品數量,按每噸獎補300元的標準申請一次性獎補。
遠洋漁業企業將所屬遠洋漁船自捕水產品運回漳州轄區口岸的,可享受提供資料預審等前置服務,通過“線上申報+郵寄資料”完成全流程業務辦理。
責任單位:市海洋漁業局、財政局、商務局,漳州海關、東山海關、漳州海事局、漳州邊檢站
五、促進企業依法拓展捕撈作業范圍
遠洋漁業企業獲農業農村部批準進入新入漁國捕撈作業的,根據首年進入新入漁國捕撈作業的遠洋漁船數,按每艘獎補10萬元的標準申請一次性獎補。
責任單位:市海洋漁業局、財政局
六、促進企業為遠洋漁船配置現代化裝備
遠洋漁業企業為所屬遠洋漁船新增配置通信、衛星寬帶、船位監測、視頻監控、漁獲物監測與報告、海水淡化、直飲水、救護、防海盜、垃圾污水油污處理等現代化裝備的,按每個單項設施設備最高獎補金額不超過實際成交價格的30%、且單船最高獎補金額不超過40萬元的標準申請一次性獎補。
責任單位:市海洋漁業局、財政局
七、促進企業貸款擴大規模提升裝備
鼓勵金融機構積極拓寬遠洋漁業融資渠道,給予中長期貸款優惠利率支持,緩解遠洋漁業企業資金周轉困難等問題。
遠洋漁業企業向金融機構貸款(指固定資產貸款)用于購置、建造或更新改造遠洋漁船以及更新改造船上設施設備的,按本企業實際支付貸款利息40%的標準申請貼息補助。單家企業每年補助的貸款貼息金額不超過100萬元。
責任單位:市財政局、海洋漁業局,中國人民銀行漳州市分行、漳州金融監管分局
建立市促進遠洋漁業高質量發展工作協調機制,由市海洋漁業局牽頭協調,相關部門參與,及時研究解決涉及遠洋漁業的報關通關、出入境、海域開放、泊位停靠、漁獲裝卸及資金等突出問題。所在地縣(區)人民政府、開發區(投資區)管委會參照市里的做法,建立相應的工作協調機制,更好服務當地遠洋漁業高質量發展。
本文件所涉及的各項獎勵、補助,由遠洋漁業企業向所在地縣級漁業主管部門、財政部門提出申請,獎補資金由市級、縣級財政各承擔50%,并按“就高、從優、不重復”原則執行。市海洋漁業局會同市財政局牽頭制定實施細則。
文件自印發之日起實施,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2027年12月31日之前已符合獎勵條件但未及申報和兌現的,可于2028年度申報和兌現。